IATA DGR 64版(2023年)电池运输新规解读来源: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则》(简称DGR)每年更新发行一次,新版本于每年的1月1日生效。2023年1月1日, DGR最新版本第64修订版(2023)将正式启用。本文将为各位读者梳理DGR 64修订版(2023)中针对电池或含有电池的货物运输要求的重要变化。 ※修订PI 965和PI968:要求每个根据IB条款运输的包装需要承受3m的堆码试验;堆码试验要求: 要求根据第IB部分运输的锂电池,每个包装件必须能够承受3米堆码试验(同有限数量包装的相关要求)。
※修改7.1.5.5锂电池标记 修订锂电池标记,取消了在标记上提供电话号码的要求。过渡期到2026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第63版DGR中的标记可以继续使用。 ![]() ※修订3.9.2.6.1,取消了扣式电池芯安装在设备中出货时对测试概要的要求 锂电池试验概要的要求被修改,对于安装在设备中的纽扣电池取消了必须提供(make available) 的试验概要的要求。请注意,此条款不代表这些电池可以不办理试验概要,试验概要依然需要办理并保证公开可获得,只是不再要求运输时必须随附。
※修改4.2危险货物品名表
※PI870 删除了对安装在设备中的电池的包装规定。如果电池安装在设备中,正确的分类是UN 3171(电池供电设备),应适用包装说明PI 952。
※新增PI 870、PI 950、PI 951和PI 952对损坏或缺陷电池的要求
※修订PI 966、PI 967、PI 969和PI970的Overpacks-第II部分要求
以上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的专家根据目前获取的资讯为您总结的针对电池或含有电池的货物运输要求的重要变化,但不一定包含所有更新,实际的更新情况请以最终发布的文本为准。如果您对于法规解读有好的看法,或者对相关行业实际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共同探讨。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简称IQTC)新能源电池实验室作为华南地区综合检测资质最齐全的电池检验检测机构之一,是广州海关直属事业单位下属实验室,作为海关系统执法技术保障机构,为各大海运、航空公司指定的危险品运输技术条件鉴定机构。严格按照IEC/ISO实验室及检验机构体系运作,经CNAS和CMA认可,面向社会、企业和政府部门开展高质量的公共技术服务。可为各大汽车厂商、电池厂家提供原电池/手机锂电池/数码电池/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产品的中国GB标准认证、运输安全认证、IEC、ISO、UL、EN等国际标准的一站式测试及认证服务。 ![]() ![]() |